消委會|消委會今年首7月接101宗運動鞋投訴 逾千元防水鞋不防水

社會

撰文: 梁薾心

發布時間: 2024/08/19 11:35

最後更新: 2024/08/19 19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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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委會今年首7月接101宗運動鞋投訴。(陳靜儀攝)

香港運動鞋銷售市場競爭激烈,但若消費者發現產品質素出現問題,商戶又沒有提供妥善售後服務,自然容易引起糾紛。消委會今年1至7月接獲101宗運動鞋相關投訴,包括防水運動鞋不防水、新鞋落地已出現褪色情況等,按年同期減48宗。

防水運動鞋入水 擾攘大半年終獲商戶退款8成

投訴人何先生到專門店以約1,170元購入一對具防水功能的運動鞋,雖然10個月內只穿著5次,卻出現入水問題,故向專門店反映並將運動鞋交回檢查。約3個月後,他獲商戶確認問題,並承諾安排更換同款全新運動鞋,惟兩個月後穿著新鞋時,依然有入水情況,遂再把產品送返。

再過兩個月後,職員反映沒發現有關問題,惟何先生取回運動鞋時發現,內側膠邊出現剝離情況,故再與商戶周旋,但對方以不在保養範圍內為由拒絕跟進。消委會介入後,有關專門店願意退回運動鞋售價的80%,即935元,投訴人最終接受安排。

新鞋一落地已褪色 商戶指屬自然耗損拒退貨

投訴人黃小姐則於品牌授權零售店以750元購入一對藍白色運動鞋,但穿著1次後,便發現褪色問題,白色鞋邊及鞋帶位置均染上藍色,遂向有關品牌反映情況。惟她在1個月後才收到回覆,且指運動鞋是因「自然耗損」而褪色,拒絕退換。

消委會跟進事件,有關品牌表示,該鞋款的質素及物料等均符合原廠標準,並指鞋類屬消耗性產品,出現折舊或自然損耗屬正常現象,且認為儲存及使用的環境因素、穿著頻密程度及保養習慣等,均對運動鞋有直接影響,故無法退款。由於雙方未能達成共識,消委會建議投訴人考慮諮詢法律意見。

零售商與代理欠溝通損售後體驗

另投訴人古小姐於運動用品連鎖店以1,500元購入一對越野跑步鞋,首次穿著並完成約15公里的越野跑後,發現鞋跟位置上方有膠屑掉落,遂聯絡商戶要求退換。商戶職員表示會將跑鞋交回代理檢查,退貨表格上表示約需7至14個工作天,但古小姐跟進時卻被告知實際需時21個工作天。她在1個月後終接獲回覆,指代理認為膠屑掉落並不影響跑鞋功能,拒絕退換,遂向消委會投訴。

經消委會介入,商戶承認使用了舊款退貨表格版本,屬處理不當,但與跑鞋品質相關的問題則已轉交代理跟進。而代理解釋指,膠屑掉落可能是因外力碰撞或磨擦所致,但同意向古小姐提供半價購買同品牌新鞋的優惠。

不過,消委會與商戶再跟進時卻發現其與代理溝通欠佳,對半價優惠方案並不知情,需與代理再三確認後才提供。投訴人最終同意接受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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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薾心